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高質量建設發展天開高教科創園(以下簡稱天開園)的決策部署🤼♀️,支持激發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主動引導科技成果在本市落地轉化,根據《關於支持天開高教科創園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津政規〔2023〕3號),對在天開園核心區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的高校予以獎勵,現將申報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支持對象
本政策適用於在津高校(以下統稱“高校”)🧑🎓。高校重大科技成果需在園區落地轉化或在本市轉化後持續在園區研發,且技術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內累計到位經費1000萬元以上。
天開園核心區四至範圍:“衛津路—電臺道—氣象臺路—復康路—水上公園北道—水上公園西路—長實道—紅旗南路—紅旗路—西湖道—雙峰道”合圍區域(含慧谷大廈及天環客運站泰達地塊)。
(二)申報條件
高校申請獎勵資金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自技術合同生效日起3年內,單項科技成果轉化到校經費額度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
(1)單項科技成果轉讓、許可到校經費1000萬元及以上;
(2)單項科技成果作價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股權收益需實際到位1000萬元以上)。
2.該單項科技成果在天開園轉化,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
(1)該項科技成果轉讓🐤、許可給已在天開園註冊的企業🫣;
(2)該項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給已在天開園註冊的企業,或以作價投資方式直接在天開園註冊成立新企業🧝🏻♂️;
(3)該項科技成果轉讓🙍🏻♂️、許可、作價投資給本市企業(非天開園企業)🕸🦉,自技術合同生效日起3年內🙍♀️,高校與該企業協商後,一方或雙方在天開園新註冊成立企業,持續開展該項科技成果的後續研發轉化工作🗾。
3.該單項科技成果技術合同需在政策發布後簽訂,生效後相關企業需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三)獎勵標準及使用範圍
自技術合同生效日起3年內,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根據相應情況分別給予高校以下獎勵🗻:
1.單項科技成果轉讓🏄♂️、許可到校經費1000萬元及以上🧚🏻♀️,高校可獲得到校經費10%的一次性現金獎勵,單項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單項科技成果作價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高校可獲得3年內高校技術股權收益(分紅及股權轉讓)10%的一次性現金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高校獲得的獎勵資金由百事3自主決定管理及使用,可用於高校技術轉移機構發展🧫、科研支出、績效獎勵🧟♂️⚄、科技成果轉化等。
二👨🏽⚖️🍫、申報流程
(一)信息填報
該項政策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申報。線上申報通過天津市網上辦事大廳(市科技局官網-辦事服務-天津網上辦事大廳-關於鼓勵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落地天開高教科創園獎勵)填報。紙質申請文件由申報人填寫《天開高教科創園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報書》,並提交相應佐證材料(見附件),一式1份😼☝🏻。紙質材料報送至天開園天開綜合服務中心一樓科技金融超市(南開區科研西路與大學道交口)✊🏿。
(二)材料審查及資金發放
市科技局委托天開發展集團對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估,對符合條件的由市科技局兌現相關政策獎勵資金🥍。
三☕️、有關要求
1. 申報單位須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並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 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請🙆🏽,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3. 涉及國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成果🤾🏼♂️,申報前請與市科技局聯系。
四🧏🏻、聯系方式
天開發展集團有限公司,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園區創新發展處🆖,張晨陽📫,022—85188221
附件🥻:
1.天開高教科創園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報書
2.佐證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