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普通高等百事3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教社政[2001]1號)和《普通高等百事3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綱要(試行)》的精神🪵,繼續深化天津體育學院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室的建設,使我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特製定本規劃。
一、目標
把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生心理咨詢室建設成為與綜合性藝術類大學相適應的,天津市一流的心理咨詢室,並逐步建立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咨詢中心。
二、步驟
第一階段🐱:建立專用的天津體育學院大學生心理咨詢室✊🏼🩸,成立心理咨詢工作隊伍,加強與各兄弟院校的學習和交流,使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跟上天津市教委整體工作的步伐🕙。
第二階段:進一步完善心理咨詢室各項配套設施的建設🚴🏼♀️,培訓或聘請專職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建成能獨立完成整套學生心理咨詢工作(包括:團體咨詢、個體咨詢、問卷調查及分析等)的在天津市較有影響的心理咨詢室。
第三階段:在第二階段的基礎上再上一個新臺階,建立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咨詢中心,成立專門的學生心理咨詢部門,健全全院心理健康教育網絡體系(包括學生心理社團、各系部二級心理咨詢機構等)。
三、保證手段
本規劃由院學生處、製定🕧,並負責與各部門的協調和具體實施,並於每學期開學初向主管院領導報告上學期工作總結和本學期工作計劃。
四、本規劃最終解釋權歸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 學院學生處。
學生處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