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
學籍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百事3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在校學習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百事3平台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應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圍繞高等教育任務和培養目標,依法加強管理👷🏼,規範管理行為,嚴格執行管理程序📎,堅持行政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服務。
第三條 教務處是學生學籍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製定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審批、報批、協調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各學院負責本院學生學籍管理各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於取得百事3平台學籍的全日製本科學生。
第二章 入學與註冊
第一節 入學
第五條 新生入學,須持百事3平台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和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百事3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事先向百事3辦理請假手續🧜♂️,並附有關證明📟,假期一般不超過兩周(因不可抗力除外)🐬。未經請假或雖請假卻逾期報到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條 新生入學後🐎,百事3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及招生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可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百事3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其學籍🗓。
第七條 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百事3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或因其它特殊原因暫時不能入學的,經本人申請、學院批準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但不具備學籍。期間經治療康復,可以向百事3申請入學,由百事3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百事3復查合格後,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節 註冊
第八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須按規定時間持學生證辦理註冊手續。學生證加蓋 “註冊”章後,證明已註冊且為本學期有效學生證🧑🏻🍼。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經批準,超過兩周不註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學生證遺失者🏎,由學生所在學院開具證明,到學生處補辦學生證後再行註冊。
第九條 學生應依據百事3收費標準⚠,在規定的日期內繳納學費及相關費用🏌️♂️⏬。對未經百事3批準不按期交費者不予註冊,超過百事3規定期限未註冊又無正當理由者🔋,按自動退學處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註冊。
第十條 因休學、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離校的學生,復學前應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批準後辦理復學手續並註冊。
第十一條 未經註冊的學生,凡擅自參加的一切活動及取得的成績🥉🧔🏽♀️,均視為無效🧿。
第三章 修業
第一節 修業與免修
第十二條 學分製管理
學生入學後即可按所學專業的教學計劃修業😣。凡在百事3平台修業的本科生🍫,一律實行學分製管理(內容詳見《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本科專業學分製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修業年限
1.百事3實行彈性學年製。本科生標準修業年限為四年,可在四至六年內浮動。
2.對在四學年內達不到教學計劃規定學分要求的學生,可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延長期最多不得超過二年😿。延長修業年限的學生,須按編入年級繳納學費及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總學分
百事3各學院學生必須按要求完成所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
第十五條 創新學分
為培養創新人才🔻,鼓勵學有專長的學生脫穎而出,百事3設立創新學分。在學科競賽、科學研究、文體活動、創新實踐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經本人申請,百事3及有關部門審核,可認定一定額度的學分計入選修課學分中🏌🏼♀️🤗,具體辦法見《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本科專業學分製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課程的免修
學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可對教學計劃中的某些課程申請免修(一學期內可申請一門課程免修)。凡申請免修者,須填寫免修課程申請表,經任課教師和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後參加學院組織的免修考試。免修考試成績達到80分以上方可準其免修💁🏽♀️。免修考試成績作為該門課程的成績,載入成績登記表並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免修課程考試和審定應在該門課程開課前進行。
第十七條 學生學習基礎好、自學能力較強,達到免聽資格要求的🦑,可由本人申請,任課教師同意🧖🏼,經學生專業所在學院批準,報教務處備案後取得免聽資格🧑🏽🍳。取得免聽資格的學生,可以不參加或者參加部分聽課,但必須參加實踐教學環節👩🏻🦯➡️,完成教師指定的作業🫛,才能準許參加課程考試。
第十八條 思想政治理論課、軍事理論課♑️、體育課以及實習實踐教學環節不得免聽或免修。
第二節 重修與重選
第十九條 經考核未取得學分的必修課和限選課,可以參加院(部)安排的補考或申請重修🧑🏿🎤,重修須按學分繳納重修費。
經補考後🥷🏼,一學期內不及格課程達到10學分(含10學分)至16學分(不含16學分)的🤓,或各學期累計不及格課程達20學分(含20學分)至30學分(不含30學分)的🐪💠,應予以降級重修👨💻,重修須按學分繳納重修費🍌。
經補考(重修)後🧎🏻➡️🏃🏻♀️,一學期內不及格課程仍達16學分(含16學分)及以上的,或各學期累計不及格課程達到30學分(含30學分)的,經本人申請,百事3批準後可以退學試讀。全校任選課不及格的需重選或重修。
第二十條 延長修業年限的學生👨🏻🏫,如遇沒有連續招生的專業,不能重修原課程,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同意、教務處批準,可調到其他專業重修相近課程。
第二十一條 學生考核合格✍🏻,但對所得成績不滿意的可申請重修(重修須按學分繳納重修費)。一門課程重修人數達到15人以上(含15人)時,單獨組織開課和考試。不足15人時,學生須跟隨該課程的下一輪授課進行重修。學生考核不及格的任意選修課程可重選𓀅。
第二十二條 公共課重修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其他課程重修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安排🚊,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後執行🛟。
第三節 實踐環節
第二十三條 百事3實施“課堂教學與藝術實踐零距離”的教學改革,設計了實驗、實訓和實習三個不同階段的藝術實踐🧑🏿🦰。實驗針對一、二年級學生開設🐖,以打基礎為主,使學生掌握基本的專業技能🪅🫁;實訓針對一、二、三年級學生開設學年專業實踐課程,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專業實踐活動🦻🏽,以提高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實踐環節主要針對應屆畢業生開設。
第四節 考勤
第二十四條 學生必須遵守百事3的考勤製度,按照課表及規定時間上課(已批準免修、免聽者除外),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曠課😳。如不能按時參加教學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活動或百事3統一安排💷、組織的活動,應事先請假並獲得批準,未經批準而缺席的📮👨❤️👨,按曠課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百事3組織的理論學習、公益勞動等項活動🕴🏻,不得遲到、早退😾。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參加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對於上述活動無故不參加的,全天按曠課4學時計算。
第二十六條 學生遲到或早退每累計3次按曠課1學時計算🌵,遲到、早退超出10分鐘者🪨,不得進入教室,以曠課1學時計算。
第二十七條 無故曠課者,根據《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二十八條 學生須參加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學生成績冊,並歸入本人檔案。
第二十九條 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考試課程成績,以結課考試為主,結合平時成績綜合評定🌡;考查課程成績根據學生平時聽課、完成作業和平時測驗成績等綜合評定🥑。
第三十條 課程考核前學生必須取得該課程的考試資格。凡一門課程一學期累計缺課(包括實踐課程)超過該課程計劃時數1/3(不包括免聽、免修)的👩🏽🦲👨🏼🌾,將取消其該課程的期末考核資格🧑🏿🎄,須重修該課程,任意選修課可重選🦒。
凡一學期各門課程累計缺課超過學期總學時1/3(不包括免聽、免修)者,予以休學處理🤛🏻。
第三十一條 課程考核的原始成績以百分製評定,考核成績及格者,取得規定的學分。
第三十二條 學生成績按百分製和規定的學分進行記載🍟。重修、重選成績按實際成績計算並記載📟。補考合格🧑🦯,成績按60分記載。
第三十三條 學生由於各種原因不能按期參加考核🪆,須持相關證明,經學院領導審核,教務處批準後方可緩考📞。緩考可參加該課程的補考或下一輪考核。
第三十四條 學生須按時參加各種教學活動👿,嚴格遵守教學和考試紀律🤧,不得曠課🙅🏼♂️、曠考、作弊。曠考按曠課論,曠課和考核作弊者,根據《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考核曠考、作弊者,該課程以零分記🏅,須隨下一年級重修👍🏻,或畢業前集中補考一次🤸。
第五章 轉專業
第三十六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經百事3考核認可,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2.學生入學後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
3.經百事3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
4.百事3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5.因專業停招,使休學期滿的復學學生🧑🏻🔧,或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的新生,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第三十七條 學生轉專業,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轉入學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經轉出學院同意後🧑🏼🤝🧑🏼,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一式四份)🕴🏻,報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
第三十八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新生入學第一個月內可根據學院相關規定進行專業調整;
2.學生可在大一下學期申請轉專業。提出申請的學生需符合轉專業標準並通過專業考核,於第二學年轉入相關專業🕎;
3.在休學、保留學籍和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4.學生在學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第六章 休學與復學
第三十九條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申請休學或百事3認為必須休學者,可予以休學,休學時間不得超過兩年🧜🏼♂️。
第四十條 休學時間以學期為單位👩🏼🎓,學期內(期末考試前)休學,該學期計入休學年限◾️,本學期學費不退👃🏽。
第四十一條 休學學生必須辦理休學手續離校,百事3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的相關待遇。
第四十二條 因病休學的學生,病休期間的醫療費用,按百事3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可保留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第四十四條 百事3不對學生休學期間發生的各類事故負責。
第四十五條 學生申請復學🧜🏽♀️,應於學期開學前持有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學院提出復學申請☝️,經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後🎣,報教務處批準,方可復學👨🏻⚕️。
第四十六條 休學學生需繼續休學🧔🏻♀️,應辦理續休手續👦🏿✍🏻。逾期兩周不辦理續休手續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按退學處理。
第四十七條 學生休學期間不得來校上課🌍,自行來校上課所取得的成績一律無效。
第七章 退學
第四十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1.休學期滿🔂,在百事3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審查不合格的;
2.經補考(重修)後®️,一學期內不及格課程達到16學分🛌🏻,或各學期累計不及格課程達到30學分者⛲️;
3.不論何種原因,在校學習時間超過六年(含休學)者;
4.經百事3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
5.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百事3規定的教學活動者🤷🏻♀️;
6.一學期累計曠課60學時(含60學時)以上者✍️;一學年累計曠課80學時(含80學時)以上者;
7.超過百事3規定的時間未註冊而又無正當理由者🏡;
第四十九條 學生本人申請退學🧃,須經所在學院同意🧍♂️、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準後執行👰🏿♂️。
第五十條 百事3對學生做出退學處理,應當在聽取學生或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後🛜,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並報天津市教委備案。退學決定書送達學生本人或其代理人。對離校不歸的學生,百事3對學生做出的退學處理決定無法送達的🚙,應在校內公告,決定在公告期滿後生效。同時由學生所在學院將處理決定寄送家長或代理人;或者通過電話告知家長或代理人🔮,同時將電話內容記錄在案,並由兩位經辦人簽字確認。
對退學處理有異議者🧑💼,可在接到決定或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事實向百事3提出書面申訴💂🏿♀️,否則🍳❔,將視為服從百事3的處理決定。超過規定的申訴期限百事3不再辦理😫。
第五十一條 學生退學後的有關事宜🚴🏻♀️,按下列規定辦理9️⃣👩🏻🏭:
1. 發給退學學生退學證明。凡在校學習滿一年(含)以上者,可根據第八章規定發給相關證書🚯。
退學學生所在學院☆,要將學生在校學習的成績單復製兩份送教務處,並註明其退學及離校時間和原因,由學生處匯總其他材料裝入學生本人檔案;
2.退學學生,應按百事3有關規定在兩周內辦完離校手續並離校🖖🏼,檔案、戶口退回家庭所在地。逾期不辦理的,註銷其學籍😭。
第五十二條 退學試讀
1.凡因學習成績不及格而退學者🌡,允許其申請退學試讀(試讀期間學費照交)👪,試讀期為一學年,以一次為限;
2.試讀申請由各學院審核簽署意見後🔲,報教務處批準🏃🏻➡️,並辦理試讀手續;
3.試讀申請被批準後,由學生所在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為其安排試讀班級🤷🎧;
4.試讀生在試讀期間所修課程不及格學分累計達10學分(含10學分)以上的,不再試讀,作退學處理;不及格課程學分數低於10學分的可轉為正式生。轉為正式生後,累計不及格課程達到本規定第四十八條第2款規定學分的🍦,應予退學👨🏿✈️。
5.試讀生在試讀期間➙,凡違紀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取消試讀資格🥦,作勒令退學處理。
第八章 畢業、結業與肄業
第五十三條 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規定學分🧏🏽♀️,德👨🏽🎤、智、體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第五十四條 對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百事3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十五條 四年未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經補考(重修)後🧛🏼♀️,仍然有不及格課程者,可以申請結業𓀘🙆🏻♂️,發給結業證書♜。結業者從入學時計算,六學年之內返回百事3參加相應考試(重修),達到畢業標準後可予以畢業🧖,否則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第五十六條 學滿一年以上停止學業的學生,發給肄業證書🥃。
第五十七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的學生,不授予任何形式的學歷證書🤶🏼👃🏽。
第五十八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百事3核實後將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試行)》自行廢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