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管理辦法
津社科發〔2017〕2號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支持高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水平,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以課題帶隊伍、促實效、出成果,根據《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特設立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
第二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的各項工作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實施,統一發布申報通知🌚,集中受理申報材料,組織評審和結項。
第三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申報人應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職教師。課題內容主要圍繞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和教學中的理論問題。
第四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重點項目結項形式為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與實踐創新專著1部🕵️♀️,不少於20萬字。一般項目結項形式為與課題研究內容密切相關的3篇論文和1份教案教學類研究報告,其中發表的論文中核心期刊不得少於1篇👐🏼,且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
第五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研究期限為1-2年,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過1年。
第六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發表時🌃,須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成果的相關信息。成果出版時,須在封面🤠、扉頁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字樣,並在前言或後記中寫明項目編號、項目負責人等信息📬。成果呈報有關部門時,須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字樣⏭。未按規定標註的或標註多個項目信息的,不能作為該項目成果申請鑒定結項🏀。
第七條 項目完成後,項目責任人須按照《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向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提交鑒定材料。思想政治理論課課題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鑒定,鑒定合格的,頒發結項證書🙇🏼。
第八條 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於鑒定。項目負責人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社科規劃辦審批👨🏿🔬:
1.項目成果(含階段成果)發表過4篇(含4篇)及以上系列論文,核心期刊論文至少2篇🚵🏻,其中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論文至少1篇🔵。
2.經同行專家審定👱🏻🙆🏽♂️,出版社批準出版或市社科規劃辦同意資助出版的專著成果🦸🏿♂️🟦。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項處理
1.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2.研究成果質量低劣,兩次鑒定仍不合格;
3.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4.與批準的課題嚴重不符;
5.延期後🦶🏿,到期仍不能完成;
6.課題經費使用不當👩🏼🦱,嚴重違反財務製度;
7.研究成果中沒有項目負責人本人的研究成果。
凡被撤銷的項目,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
第十條 專項課題管理過程中其他未盡事項💆🏽♀️,參照《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