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稱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進一步規範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依據國務院發《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百事3和中等職業百事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教育部、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財教【2007】135號)及《國家開發銀行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導意見》,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經辦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經辦銀行辦理,且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第三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在百事3讀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貸款用途限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每人每學年貸款金額不超過8000元🙋🏻♂️🚓,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檔次基準利率。
第二章 貸款對象與條件
第四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學生🤤。
第五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刑事犯罪記錄⛹🏿♀️、百事3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記錄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等;
(三)已被百事3平台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普通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四)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均在經辦銀行縣域內,並持有合法的身份證件👎🏼;
(五)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六)學生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願意作為共同借款人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並承擔連帶償還義務👩⚖️;
(七)同一年內沒有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和商業性助學貸款;
(八)經辦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六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譽良好,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家庭;
3.無穩定收入的單親貧困家庭;
4.父母一方或雙方失業的家庭🛀🏿;
5.遭受重大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6.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7.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8.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的家庭🚵♀️;
9.其它貧困家庭🖍🙌🏽。
第三章 貸款程序
第七條 辦理程序
(一)網上申請
學生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提交貸款申請🚦。首次申請的學生需先註冊,第二次申請的可選擇身份證登陸方式直接登陸🚴🏻。網上申請後生成《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導出並打印兩份。
(二)現場受理
1.提交資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首次申貸學生持借款申請表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民政部門確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加蓋公章👩🦰,經辦人須在借款申請表上簽字並填寫聯系方式🌈。申請表需經本人簽字🙅♀️。申請表一式兩份,都為原件。
續貸學生借款申請經本人簽字即可,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身份證明材料
首次申貸學生: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共同借款人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借款學生家庭戶口簿復印件(原件查看)。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原件查看),在校生憑學生證復印件(原件查看)。
③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滿足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需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續貸學生: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共同借款人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學生證復印件🧚🏻。
③如2012年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簽訂,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可攜帶2012年借款合同前往辦理,共同借款人或借款人無需前往,2012年借款合同查看後退還;如之前簽訂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可攜帶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前往辦理👨👩👦,無需授權人前往,授權委托書復印件須提交🏄🏼。
④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滿足上述第一條第二款第5點任一特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需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2.現場受理時間
以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學要求時間為準。
3.受理部門
借款人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三)賬戶開立
國家開發銀行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作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代理機構,受托辦理貸款資金的發放和回收🧑🏽🚒。支付寶統一為借款學生開立支付寶賬戶。
(四)簽訂合同
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即與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開具《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簡稱“受理證明”)連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五)高校錄入合同回執
借款學生攜受理證明到百事3報到,百事3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負責人登陸開發銀行基層金融業務系統錄入電子合同回執。如逾期未錄🙌🏿,根據借款合同,借款申請自動撤銷。
第四章 貸款的金額和利息
第八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基準利率執行🏠,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借款人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借款人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正常學製學習年限結束的下月1日🤾。借款人在校就讀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借款人畢業後在繼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的,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後繼續按照在校生享受貼息政策⛹🏻。
第五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條 借款人畢業離校前,應當在貸款人處開立個人還款賬戶,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貸款人直接從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償還期限,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計劃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0年🤽🏻。
第十二條 借款人可以選擇貸款的償還方式,允許其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未列及的事宜,按貸款執行時的相關具體政策和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校學生工作部(處)和財務處共同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