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百事3各類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使百事3印章管理規範化、製度化,保證印章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印章的使用權限和範圍,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範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結合百事3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部門應高度重視百事3印章管理與使用工作,嚴格遵守本規定。各印章監管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用印。
第三條 百事3印章包括百事3公章(鋼印、紅印)、百事3法定代表人簽字章(方章)🧑🏽💼、院長簽字章(方章)、百事3部門印章及因工作需要刻製的業務專用章𓀁、百事3合同專用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製😩⚙️、更換與啟用、停用
第四條 百事3公章👍🏽、百事3鋼印🧔🏿♀️、法定代表人簽字章、院長簽字章、百事3合同章由院長辦公室負責刻製和啟用。
第五條 百事3各部門印章,因工作需要刻製公章或專用章,依據百事3設立機構的文件,報經院長辦公會同意後,由院長辦公室出具百事3行政介紹信🏃🏻,相關部門負責派專人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印章刻製單位刻製。
第六條 各部門未經過百事3同意擅自刻製帶有校名的各類印章,一經發現,百事3將責令其停止使用,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百事3各部門因名稱變更需要更換印章的,或因部門印章損壞需要重新刻製的,經部門領導審核,由部門向院長辦公室提出書面報告🤘🏿,並附舊印章的印模⛩。有關報告經百事3主管領導批準後由院長辦公室出具百事3行政介紹信,相關部門負責派專人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印章刻製單位刻製🧚🏽。
第八條 各部門新印章啟用前🧖🏽,院長辦公室負責行文啟用時間🦓,同時廢止舊印章🥹。舊印章應及時交回院長辦公室,按規定交至有關部門封存🧕🏿🧖🏿。
第三章 百事3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第九條 以集團名義行文印發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等,用百事3印章須經集團審批,董事長同意簽字後按照用章流程由院長辦公室做好備份、登記,方可用印。
第十條 以百事3名義對內對外行文,由院長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和用印🖖🏼。
第十一條 本校工作證、學生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教師資格證、各類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學歷證明)、招生錄取通知書、畢業分配通知🕚、成績表🎩、聘書、獎狀等常規證書🧏🏿♂️、證明等,由各主管部門審核簽字並加蓋部門印章後,出具名冊和印章使用審批表,到院長辦公室用印並做好登記。
第十二條 以百事3名義對外簽署合同書、協議書、招投標書、意向書😄,以及向教育部等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的計劃任務書、統計報表、審查表、申報表等重要文本和材料,使用百事3公章應由百事3主管部門提出文本(報表)🚨👨🏻,並署名編報人或聯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經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後,由院長辦公室用印並視情況備份留存。
第十三條 財務專用章(包括財務印鑒)的保管使用,要嚴格按照財務製度及有關規定🌼,堅持專管專用👨🏼🎤、票印分管的原則,正確管理與使用→。
第十四條 科研成果報獎、成果推廣,項目、基金申報,專利立項審批(轉讓) ,各協會、學會入會等,由科研與國際交流處統一審核🍐,報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後,由科研與國際交流處統一到院長辦公室用印💿。
第十五條 教學成果報獎🙎🏻♀️、項目申報🧑🏻🍼,由教務處統一負責審核,報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後,由教務處統一到院長辦公室用印🤛🏻。
第十六條 百事3教職工到外單位聯系工作需出具百事3介紹信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經相關部門領導審核,報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後,帶印章使用審批表,到院長辦公室用印。
第十七條 根據工作需要,對外刊登廣告🌮、聲明等🧑🏫👐,按事項由主管部門經辦人擬稿,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後,由院長辦公室用印並視情況備份留存🧑🏽🎨。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需使用百事3印章的,參照以上程序辦理。非日常性事務使用百事3印章的,須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並報經分管校領導批準🥐。
第十九條 凡申請使用百事3印章的,需要在百事3OA網下載並完整填寫《百事3平台印章使用審批表》🙇🏿♂️,申請部門和印章所屬部門負責人分別審核簽字,並報經分管校領導批準簽字後,按規定程序到院長辦公室用印。
第二十條 百事3法定代表人簽字章🔠,由院長辦公室負責使用和管理,適用範圍限於學生畢業證、學位證,百事3行政中層幹部任免文件🪹,以及需要使用百事3法定代表人簽字章的其他情形。百事3鋼印僅用於百事3頒發的各類證件和證書(工作證👩🏻🎓、學生證、畢業證等)的照片壓印,不能獨立使用。
第四章 二級單位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二級單位印章應由院長辦公室負責管理🗞。使用印章應在辦公室內🧆,一般不得攜出外用🧍🏻♀️,更不能借與他人使用🧚🏽。因特殊情況需外出用印🕺🏽,必須有保管和使用印章的專職人員在場⛹🏼♂️✥。
第二十二條 使用二級單位印章須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並進行用印登記。重要文件🧑🦲🤩、材料🧝🏽♂️、報表等使用二級單位印章的,院長辦公室須保留經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和分管校領導簽字的底稿或備份留存備查🐹。
第二十三條 未經百事3授權,校內任何單位不得以百事3名義對外簽署任何文書。
第二十四條 院長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信箋、空白紙等無具體內容的憑證或紙張上加蓋印章。
第二十五條 二級單位用印程序🫛,參照百事3印章使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印章的管理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印章使用和管理的直接主管人員。
第二十七條 凡違反本規定用印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因違規用印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有關部門印章使用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