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文件第十條要求🪆,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百事3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ℹ️,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
二、根據關於印發《天津市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舉措》的通知要求,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百事3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認定應屆畢業生身份🚷🚴🏻♀️、核定工齡的佐證依據🧖🏿♂️,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辦理審批備案、開具行政介紹信等事項的要件👩🦳,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落戶審核和檔案接收轉移的必需材料🧮。
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